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旧货回收专项补贴资金项目申报政策指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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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鼓励行业标杆企业继续沿着协会办会宗旨——“节约资源 保护环境 促进中华民族永续发展”奋力前行,引进、发挥政府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,推动我市旧货流通行业又快、又好发展,现将2022年度重庆市旧货流通行业协会“旧货回收专项补贴资金项目申报指南”发布如下,请满足申报条件的会员企业按时按要求,及时组织申报:
一、支持事项  
支持符合条件的会员企业以“互联网+回收”、智能化回收、流动回收、“两网融合”等方式开展再生资源(旧货)回收。
二、支持标准  
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再生资源(旧货)回收项目择优给予支持,在项目建成并验收合格后,根据实施企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,按不超过企业实际有效投资(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信息软件开发、设施设备购置更新、专用车辆等投入费用,不包含土建、征地拆迁、场地租金、与项目无关的人员经费等费用)的40%,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资金补助。
三、申报主体  
由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区县商务主管部门申报,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,向市商务委申报。
四、申报条件  
(一)项目单位为依法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再生资源(旧货)回收企业。
(二)项目单位为实际投资和经营主体,具有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,财务状况良好。
(三)建设效果明显,建设主体的信息化、智能化和机械化水平明显提高,回收、分拣时间缩短5%以上,回收量增加5%以上。
(四)申报内容未享受过国家、市级同类财政资金补助。
(五)原则上为2021年1月1日以来的建设项目,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建成验收。
五、申报材料清单  
申报单位应向所在区县商务部门申报并提交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。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:
(一)再生资源(旧货)回收项目申报表(向秘书处索取)。
(二)项目建设方案或报告,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基本情况、投入内容、时间安排、资金渠道、经济社会效益等。
(三)其他相关佐证材料(如已投入的票据、合同复印件等;涉及其他部门审批的,需报送加盖项目单位公章的复印件)。
六、申报时间
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2月28日。
七、咨询及联系方式
联系电话:63107966  13340356158  
邮箱:450928289@qq.com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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